人生從來就不是單選題…擁有選擇的權力 才會獲得真正的自由
我對他人所認為「被針對」這件事情,也有很不一樣的認知。最初剛出社會時,我囊括所有的挑三揀四,都是因為出自被討厭,但換位思考以後,很多的挑三揀四,也不過只是誰誰誰,想避免風險,或是那個誰,不想扛責任,或是一些有的沒的;或者別人就是「見不得你好」。
NCC要求廣電媒體報導武漢肺炎自律!為什麼不管網路新聞?
從頻道稀有論 (spectrum scarcity)觀點而言,廣播頻道屬公共財,相關頻率開放申設,應綜合考慮閱聽大眾利益(聽眾及非聽眾)、既有廣播頻道之使用分配效益、弱勢族群的媒介接近使用及廣告市場供需等因素。如何善用無線電波頻率,儘可能地實踐公共利益與公共服務,甚至媒介接近使用權的理想,是各國分配及管理無線電波頻率的主要考量;尤其是核配非商業廣電頻率的重要依據。 電視、電子媒體被視為是「公共財產」擁有社會責任,因此新聞依法來說不得置入、業配,並供給所有年齡層觀看的內容,屬於「普遍級」,因此電視新聞畫面嫌犯要馬賽克、打架車禍要抽格、血要變色等等的規定。
拉升新聞稿商業價值-採用「議題設定」操作媒體!破解記者5種選材思維
議題設定在當年因為媒介單一傳播,由媒體傳遞內容給大眾,因此當年認為僅有大眾媒體得以設定議題給予大眾,但在現今,媒體與受眾不只雙向傳播,也能多點傳播,再以「作者以死論」的論點為支撐,可觀察到現今的議題設定,不再只侷限在媒體將議題設定給大眾,反而「媒體」才是被議題設定的那方。